我市《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昨日正式实施 举报线索最高奖励30万元

时间: 2018-04-1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26

本网讯( 记者 朱颂扬) 记者昨日从市国家安全局了解到,为了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保护、奖励举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该局制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办法》分为15条,从举报线索的内容,到举报办法以及举报奖励,都作了详细规定。其中,《办法》第三条细化了危害国家安全线索的13项内容:即“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文字或者信息,或者制作、传播、出版危害国家安全的音像制品或者其他出版物的”“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等内容也被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线索”。市民发现这些线索后,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投递信函或者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办法》第五条要求举报人举报内容应符合三个条件:举报对象明确、具体,有违法事实、线索或初步证据;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掌握;举报的行为未经其他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第七条规定,对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侦破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发挥特别重要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给与10万至30万元奖金;对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给予5万至10万元奖金;对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发挥较大作用,给予1万至5万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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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昨日正式实施 举报线索最高奖励30万元

本网讯( 记者 朱颂扬) 记者昨日从市国家安全局了解到,为了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保护、奖励举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该局制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办法》分为15条,从举报线索的内容,到举报办法以及举报奖励,都作了详细规定。其中,《办法》第三条细化了危害国家安全线索的13项内容:即“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文字或者信息,或者制作、传播、出版危害国家安全的音像制品或者其他出版物的”“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等内容也被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线索”。市民发现这些线索后,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投递信函或者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办法》第五条要求举报人举报内容应符合三个条件:举报对象明确、具体,有违法事实、线索或初步证据;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掌握;举报的行为未经其他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第七条规定,对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侦破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发挥特别重要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给与10万至30万元奖金;对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给予5万至10万元奖金;对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发挥较大作用,给予1万至5万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