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3月7日10时20分,交通执法直属支队沙坪坝区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山洞街道山峰路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牌照为渝A3H**的装有4吨柴油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电子运单显示押运员与实际押运员不符,遂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对承运人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确保证据准确无误,执法人员在打开“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查询该车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时,实际押运员席某坦白自己的押运员证是花钱买来的。执法人员立即对席某展开进一步调查询问。 经调查,席某于2019年花数千元买来此证,办证地与发证地均在河南省驻马店,席某从未真正取得过从业资格证。 因该危化品车辆所属重庆汇商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未造成危害后果,被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