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长桂乡:坚持“三步法” 保一方平安

时间: 2023-03-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30

  长桂乡,位于巫溪县中部,因境内有一古老的桂花树而得名。近年来,全乡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在平安建设和安全维稳工作方面,坚持“排查为先、化解为上、预防为中”的“三步法”,不断开创社会治理新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22年辖区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火灾等其他亡人事故。

  防患未然 排查为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长桂乡本着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统筹兼顾相关群体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

  坚持经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以强化经常排查为主,建立源头化解机制。从构建排查网络、筑牢排查基础入手,坚持一般性纠纷经常排查,难点热点矛盾集中排查,重大矛盾纠纷重点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建立起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性排查相结合的源头化解机制。实行乡半月、村每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针对不同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集中大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缝隙、不留死角,保持社会形势平稳,为全乡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分类施策 化解为上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排查化解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入手,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长桂乡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调解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凡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有效提高化解成功率。包案化解。对突出纠纷和矛盾隐患,落实领导包案制。多级化解。强化村级调解力量、完善村级调解机制,一般性矛盾纠纷由组级调解组织进行一级调处,较大矛盾纠纷由村级调解组织进行二级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综治办牵头进行三级调处,特别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领导包案处置,确保处处有人调,层层有人调。

化解矛盾纠纷(资料图)

  未雨绸缪 应急为重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努力把工作做在事前,坚持做到有明显影响社会稳定的政策不出台、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活动不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已有规定。制定出台新的政策,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避免因决策不当而引发新的矛盾。对于敏感和热点矛盾纠纷,特别是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专门制定处置群体性应急预案,成立处置群体性事件联合工作小组,一旦发生纠纷,立即启动预案,开通处置特定问题的“直通车”,采用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预案,一条措施,一抓到底的办法予以解决,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维护全乡社会大局稳定。

  记者 熊一君 沈远万 通讯员 王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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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长桂乡:坚持“三步法” 保一方平安

  长桂乡,位于巫溪县中部,因境内有一古老的桂花树而得名。近年来,全乡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在平安建设和安全维稳工作方面,坚持“排查为先、化解为上、预防为中”的“三步法”,不断开创社会治理新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22年辖区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火灾等其他亡人事故。

  防患未然 排查为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长桂乡本着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统筹兼顾相关群体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

  坚持经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以强化经常排查为主,建立源头化解机制。从构建排查网络、筑牢排查基础入手,坚持一般性纠纷经常排查,难点热点矛盾集中排查,重大矛盾纠纷重点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建立起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性排查相结合的源头化解机制。实行乡半月、村每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针对不同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集中大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缝隙、不留死角,保持社会形势平稳,为全乡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分类施策 化解为上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排查化解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入手,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长桂乡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调解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凡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有效提高化解成功率。包案化解。对突出纠纷和矛盾隐患,落实领导包案制。多级化解。强化村级调解力量、完善村级调解机制,一般性矛盾纠纷由组级调解组织进行一级调处,较大矛盾纠纷由村级调解组织进行二级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综治办牵头进行三级调处,特别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领导包案处置,确保处处有人调,层层有人调。

化解矛盾纠纷(资料图)

  未雨绸缪 应急为重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努力把工作做在事前,坚持做到有明显影响社会稳定的政策不出台、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活动不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已有规定。制定出台新的政策,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避免因决策不当而引发新的矛盾。对于敏感和热点矛盾纠纷,特别是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专门制定处置群体性应急预案,成立处置群体性事件联合工作小组,一旦发生纠纷,立即启动预案,开通处置特定问题的“直通车”,采用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预案,一条措施,一抓到底的办法予以解决,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维护全乡社会大局稳定。

  记者 熊一君 沈远万 通讯员 王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