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丽)车辆超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虽然交巡警三令五申其危害性,但总有驾驶人“铤而走险”,对超员的危害视若不见。 3月3日15时许,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一中队民警在河鱼乡加油站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号牌为渝AG36**的小型客车超员载客。经检查发现,该客车登记核定载客人数为8人,但车上却乘坐了11人,超员达37%,且所拉乘客中有8人为在校学生。 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驾驶人曾某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危险性也相应增大,请广大驾乘人员要自觉拒绝超员超载违法行为,守法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