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雨天行车,路面湿滑、能见度低,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小心驾驶。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及时处置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胡某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3月12日,渝北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金玉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两车受损,无人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新能源小轿车与一辆黑色小车停在路边,两车车身有不同程度受损,经查,此次事故是新能源小轿车驾驶员胡某未仔细观察所致。 事发当时,胡某驾驶车辆由金玉支路往金玉路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路口时,胡某未仔细观察路况,与正常行驶的黑色小轿车发生碰撞。 胡某驾驶机动车未仔细观察路况、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判定胡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雨天行车视线受到影响,驾驶车辆行经交叉路口时务必减速慢行,当遇到路口有来车时,要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确保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