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学丽 杨蕉梦)近日,巫山县司法局骡坪司法所荣获重庆市首批“枫桥式司法所”称号。近年来,巫山县司法局骡坪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基层基础,厚植法治文化,强化职能作用,真心为民服务,充分展现出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和担当。 巫山县司法局骡坪司法所严格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建立“临街落地”独立办公楼,占地面积221㎡。设有功能齐全的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教等办公区域,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品牌调解工作室。骡坪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5名,努力做到“在岗一分钟,尽职60秒”,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质效。 扎实开展新时代农村法治阵地建设,建设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宣传栏20余个。累计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个。培养“法律明白人”54名,评选“学法用法示范户”18户,试点建设“法律之家”1个。 实现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两级平台全覆盖,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向群众提供“线上”法律服务。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真正使村居法律顾问成为村居社会治理的“参谋员”、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心骨”、解决群众法律问题的“暖心人”。 深化警调、访调、诉调、复调对接机制,落实“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整合司法所、平安办、派出所、法庭等单位资源,引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等力量,构建大联盟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8个,创建“毛姐工作室”特色调解品牌,参与或指导调处矛盾纠纷200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50余件。 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6名,依法解除社区矫正220名。为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骡坪司法所在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的同时,让矫正对象化身“普法先锋”,引导其主动融入社会,实现在管人员“不出事”、再犯罪“零发生”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