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至4月30日渝北区开展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

时间: 2023-03-2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45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王修民)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火灾防范工作,切实提升办公区域安全管理水平,近日,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机关事务中心印发《关于对全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30日,重点检查渝北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用电用气用油情况;易燃易爆物品清理情况;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情况。

  《通知》还对检查步骤提出了具体细则。全区各单位在隐患自查阶段要指定专人对办公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隐患闭环管理。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机关事务中心要联合对各单位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抽查,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报请区政府挂牌整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常态长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提升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源头管控。

  此外,《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要做好火灾隐患整治期间的严管严控,坚决杜绝发生火灾事故,树立各单位良好形象。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3月20日至4月30日渝北区开展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王修民)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火灾防范工作,切实提升办公区域安全管理水平,近日,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机关事务中心印发《关于对全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30日,重点检查渝北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用电用气用油情况;易燃易爆物品清理情况;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情况。

  《通知》还对检查步骤提出了具体细则。全区各单位在隐患自查阶段要指定专人对办公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隐患闭环管理。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机关事务中心要联合对各单位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抽查,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报请区政府挂牌整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常态长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提升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源头管控。

  此外,《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要做好火灾隐患整治期间的严管严控,坚决杜绝发生火灾事故,树立各单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