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法院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二条措施

时间: 2023-03-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11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市三中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辖区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将通过两级法院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同步推进相关活动等,形成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校园、家庭等多重保护大格局。

  “市三中法院在对辖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辖区两级法院协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措施》。”据市三中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希望通过出台《措施》,探索适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各项诉讼权利,全面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成立辖区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同推进领导小组,坚持未成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持续深化少年法庭、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改革创新,设立未成年人审判法官库,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路径,推动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审判融合发展。

  《措施》提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残害、性侵、欺凌未成年人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拐卖、绑架、遗弃未成年人以及教唆、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探索细化“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积极开展回访帮教,促使失足未成年人健康回归社会。

  《措施》明确要贯彻实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妥善审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抚养、监护、探望、侵权、教育等各类民事案件,推广家事纠纷“圆桌”审判,避免在审判中造成未成年人“二次伤害”,依法审理各类涉家庭教育、“双减”政策背景下的教育培训类案件。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急事急办原则,快速审理、执行涉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益保护案件。

  《措施》还提出,要用好用足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司法举措,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运用,协调推动辖区各区县反家暴联动机制优化完善,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围绕帮助与支持未成年人,常态化开展诉后家庭回访、个案跟进评估,确保抚养费等案件执行到位,及时保障未成年人胜诉权益。同时,创新针对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依托两级法院“两微一网一端”和“一街镇一法官”“车载便民法庭”等工作平台、机制,共同用足用好“模拟法庭”“庭审课堂”“家庭教育指导站”“法治教育工作室”、法治文化公园等现有载体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

  在此基础上,《措施》还明确将利用“全渝数智法院”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项司法统计,准确掌握分析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律,为针对性制定完善少年司法政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同时,联动公安、检察院、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协同推动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转移安置、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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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中法院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二条措施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市三中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辖区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将通过两级法院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同步推进相关活动等,形成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校园、家庭等多重保护大格局。

  “市三中法院在对辖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辖区两级法院协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措施》。”据市三中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希望通过出台《措施》,探索适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各项诉讼权利,全面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成立辖区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同推进领导小组,坚持未成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持续深化少年法庭、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改革创新,设立未成年人审判法官库,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路径,推动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审判融合发展。

  《措施》提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残害、性侵、欺凌未成年人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拐卖、绑架、遗弃未成年人以及教唆、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探索细化“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积极开展回访帮教,促使失足未成年人健康回归社会。

  《措施》明确要贯彻实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妥善审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抚养、监护、探望、侵权、教育等各类民事案件,推广家事纠纷“圆桌”审判,避免在审判中造成未成年人“二次伤害”,依法审理各类涉家庭教育、“双减”政策背景下的教育培训类案件。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急事急办原则,快速审理、执行涉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益保护案件。

  《措施》还提出,要用好用足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司法举措,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运用,协调推动辖区各区县反家暴联动机制优化完善,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围绕帮助与支持未成年人,常态化开展诉后家庭回访、个案跟进评估,确保抚养费等案件执行到位,及时保障未成年人胜诉权益。同时,创新针对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依托两级法院“两微一网一端”和“一街镇一法官”“车载便民法庭”等工作平台、机制,共同用足用好“模拟法庭”“庭审课堂”“家庭教育指导站”“法治教育工作室”、法治文化公园等现有载体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

  在此基础上,《措施》还明确将利用“全渝数智法院”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项司法统计,准确掌握分析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律,为针对性制定完善少年司法政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同时,联动公安、检察院、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协同推动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转移安置、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