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 日前,巴南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在梅家梁码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以放生鱼苗的方式修复长江生态环境。 在检察官、执法人员的共同监督和参与下,大家将2.5万余尾鲢鱼、草鱼、鳙鱼等鱼苗,有序投放到长江水域,通过增殖放流补充和恢复了生物资源群体,切实维护了长江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同时,在活动现场,检察官以案释法,向群众宣传讲解“十年禁渔”政策、非法捕捞的危害和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据介绍,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的鱼苗资源来源于该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当事人的生态修复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