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斌璇)近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江北大队处理了一起两车轻微受损、无人员受伤的擦挂事故,并收到无责方感谢信一封。 4月6日下午,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江北大队接到报警称自己驾车被人撞了,但对方当事人已经逃离,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经了解,报警人陈某驾驶小型汽车在G50沪渝高速公路洛碛至长寿路段三林桥互通处与一辆黑色小型汽车发生擦挂,陈某未记下对方车牌号等关键信息,行车记录仪也坏了,民警仅能通过事故发生的大致时间和地点利用视频巡查的方式排查另一事故车辆。在反复查看事发地附近监控后,民警最终锁定一辆疑似有过接触的黑色SUV,在确定车主信息后民警随即与其联系。
黑色SUV驾驶员一开始告诉民警自己当日并未发生任何事故,在民警的多次询问后,该驾驶员也只是声称自己就算发生擦挂当时也并未发现,没有逃逸的想法,车身损伤部位也是之前遗留下的,现在人和车都在长寿,而且喝了酒也没法再开车。民警随即驾车前往长寿,通过调查黑色SUV损伤部位,从擦挂痕迹大小、高度等判断,确定该车辆为肇事逃逸车辆。 该车驾驶员在铁证下对自己违规变道和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认定此擦挂事故黑色SUV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最终通过民警长达6小时的调查,还原了该起擦挂事故的真相。 事后,陈某对民警尽心尽责、小事不小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和高度赞扬,并送上了感谢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