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琴 张艳丽)近日,北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辖区一家食品销售企业时发现,该企业未建立《食品安全员守则》《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和《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记录缺失,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向该企业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据悉,这是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实施以来,北碚区首个因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而作出的行政处罚。 据悉,下一步,北碚区司法局将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把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作为今年重点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之一,持续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切实推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办理各类食品安全案件,做到案件违法事实清楚、处罚定性合规、案件程序合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