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卢斌 冯华冲)近日,酉阳县丁市司法所联合镇平安办、派出所、酉阳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王某、陈某是酉阳某中学的学生,二人在上课时发生争执,导致王某受伤,后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丁市司法所在受理该纠纷调解申请后,立即介入并协调相关部门,成立“一办一庭两所”联合调解小组。 据了解,当事人王某因为医疗期时间较长,且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担心经过调解赔偿后,其后续医疗问题无人负责,对调解有一定的抵触心理。联合调解组一边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一边通过“法、理、情”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最终达成了让当事人都满意的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在此次调解中,“一办一庭两所”通过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