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留纠纷不用愁 联合调解解民忧

时间: 2023-05-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606

  近日,云阳县凤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梧桐村一起历史遗留土地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赞誉。

  经调查,梧桐村黄刚家中共有5口人,均在村集体组织经营承包土地,其儿子黄钦的户口因城镇建设由农转非,因其无工作单位和其他经济来源,与父母共同生活,所以在村集体组织一直享有经营承包土地权益。农业部门1998年确权颁证时,黄刚家庭承包土地人口为5人(包括黄钦),本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执行未到期。2005年修建云利路时占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田地,其中占用黄刚家农田约0.7亩,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户籍人口分配了占用补偿款,黄刚家庭承包田被征收而其子黄钦未参与补偿款的分配。黄刚对此不服,多年来一直到相关部门多次申诉信访。

  由于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此纠纷存在时间跨度长、事实复杂、相关人员变迁等诸多问题。面对此案件,凤鸣镇调解委员会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灵活应变、理法并用,给予当事人心理疏导,确保思想稳定的同时进行耐心劝导、积极调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黄钦是否退出土地承包?根据重庆市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办法必须遵循依法自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原则,黄钦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土地。在调解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各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镇相关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村组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法》及政策进行宣讲,黄钦承包土地经营收益受损,理应获得相应补偿。大家本着互谅互让解决问题的原则,最终达成和解意见:一是双方同意既往不咎,黄刚对过往权益不再追索;二是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黄钦作为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员,享有土地承包合法收益,在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没有调整的情况下,今后享有集体经济组织关于土地收益的待遇及承担应尽的义务。

  这起历史遗留纠纷得以有效化解,对切实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凤鸣镇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力度,强化联动配合,为建设平安凤鸣提供法治保障。(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 刘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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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留纠纷不用愁 联合调解解民忧

  近日,云阳县凤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梧桐村一起历史遗留土地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赞誉。

  经调查,梧桐村黄刚家中共有5口人,均在村集体组织经营承包土地,其儿子黄钦的户口因城镇建设由农转非,因其无工作单位和其他经济来源,与父母共同生活,所以在村集体组织一直享有经营承包土地权益。农业部门1998年确权颁证时,黄刚家庭承包土地人口为5人(包括黄钦),本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执行未到期。2005年修建云利路时占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田地,其中占用黄刚家农田约0.7亩,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户籍人口分配了占用补偿款,黄刚家庭承包田被征收而其子黄钦未参与补偿款的分配。黄刚对此不服,多年来一直到相关部门多次申诉信访。

  由于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此纠纷存在时间跨度长、事实复杂、相关人员变迁等诸多问题。面对此案件,凤鸣镇调解委员会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灵活应变、理法并用,给予当事人心理疏导,确保思想稳定的同时进行耐心劝导、积极调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黄钦是否退出土地承包?根据重庆市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办法必须遵循依法自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原则,黄钦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土地。在调解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各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镇相关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村组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法》及政策进行宣讲,黄钦承包土地经营收益受损,理应获得相应补偿。大家本着互谅互让解决问题的原则,最终达成和解意见:一是双方同意既往不咎,黄刚对过往权益不再追索;二是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黄钦作为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员,享有土地承包合法收益,在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没有调整的情况下,今后享有集体经济组织关于土地收益的待遇及承担应尽的义务。

  这起历史遗留纠纷得以有效化解,对切实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凤鸣镇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力度,强化联动配合,为建设平安凤鸣提供法治保障。(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 刘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