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涪陵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共同设立的长江流域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示范点,举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据了解,此次活动严格按照重庆市增殖放流相关规定,长江生态检察官与其他单位人员共放流30万尾花鲢、白鲢。 通讯员 赵 欢 记者 饶 果 摄 |
涪陵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5月9日,涪陵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共同设立的长江流域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示范点,举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据了解,此次活动严格按照重庆市增殖放流相关规定,长江生态检察官与其他单位人员共放流30万尾花鲢、白鲢。 通讯员 赵 欢 记者 饶 果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