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构建全流程穿透式行政争议化解模式

时间: 2023-05-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86

  本网讯(通讯员 黎勇)黔江区司法局立足全面统筹依法治区,凝聚多方化解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构建事前“防”、事中“化”、事后“治”全流程穿透式行政争议化解模式。1-4月,该区行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5%,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化解争议8件,化解成功率100%。

  在事前“防”方面,层级监督穿透执法问题。坚持动态管理行政权力清单,框定权力边界,协调部门执法权争议,指导多部门完善委托执法方案,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解决执法缺位等问题。坚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协议等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率100%,强化执法行为监督,法律顾问参与全覆盖,推行阳光执法,推广“首违不罚”,让执法有法的力度,更有理的温度。坚持监督与指导并行,延伸职能触角,全过程参与政府涉法涉诉风险防控和部门重大涉法事务处理,今年提出的法律意见被采纳率为100%。

  在事中“化”方面,府院协作穿透化解全程。利用“多元职能”激发化解主动性,挖掘司法行政机关既是行政机关也是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能优势,主动承担化解行政争议的主体责任、中枢责任,推动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和行政复议主动破解程序空转、穿透监督壁垒。利用“多元力量”激发化解互动力,统筹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审查人员以及执业律师、人民调解员形成多方参与、专兼一体的化解队伍,有效提升化解活力和成功率。利用“多元路径”激发化解灵活度,推行“开门化解”和“全程化解”,将化解接入口并联至行政程序中、诉讼复议立案前、审理中以及结案后,对化解成功的通过制作调解书、撤诉或者终止复议程序的方式固定化解成果,无法化解的及时转回法定程序作出裁决。

  在事后“治”方面,整改考评穿透法治建设。通过调研复盘找准病因,针对行政法律风险防控、行政败诉、行政协议违约、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等环节强化专题法治调研,向区委区政府提交调研资政报告,提出治理对策建议。通过以案促改治标治本,以错案整改为切入口,定期将违法问题纳入整改清单,实行问题销号管理。通过责任倒逼依法行政,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考核指标提高至90%,推进“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压实“第一责任人”应诉、争议化解和推动依法行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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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司法局构建全流程穿透式行政争议化解模式

  本网讯(通讯员 黎勇)黔江区司法局立足全面统筹依法治区,凝聚多方化解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构建事前“防”、事中“化”、事后“治”全流程穿透式行政争议化解模式。1-4月,该区行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5%,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化解争议8件,化解成功率100%。

  在事前“防”方面,层级监督穿透执法问题。坚持动态管理行政权力清单,框定权力边界,协调部门执法权争议,指导多部门完善委托执法方案,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解决执法缺位等问题。坚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协议等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率100%,强化执法行为监督,法律顾问参与全覆盖,推行阳光执法,推广“首违不罚”,让执法有法的力度,更有理的温度。坚持监督与指导并行,延伸职能触角,全过程参与政府涉法涉诉风险防控和部门重大涉法事务处理,今年提出的法律意见被采纳率为100%。

  在事中“化”方面,府院协作穿透化解全程。利用“多元职能”激发化解主动性,挖掘司法行政机关既是行政机关也是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能优势,主动承担化解行政争议的主体责任、中枢责任,推动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和行政复议主动破解程序空转、穿透监督壁垒。利用“多元力量”激发化解互动力,统筹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审查人员以及执业律师、人民调解员形成多方参与、专兼一体的化解队伍,有效提升化解活力和成功率。利用“多元路径”激发化解灵活度,推行“开门化解”和“全程化解”,将化解接入口并联至行政程序中、诉讼复议立案前、审理中以及结案后,对化解成功的通过制作调解书、撤诉或者终止复议程序的方式固定化解成果,无法化解的及时转回法定程序作出裁决。

  在事后“治”方面,整改考评穿透法治建设。通过调研复盘找准病因,针对行政法律风险防控、行政败诉、行政协议违约、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等环节强化专题法治调研,向区委区政府提交调研资政报告,提出治理对策建议。通过以案促改治标治本,以错案整改为切入口,定期将违法问题纳入整改清单,实行问题销号管理。通过责任倒逼依法行政,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考核指标提高至90%,推进“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压实“第一责任人”应诉、争议化解和推动依法行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