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近日,驾驶员张某因迟迟未等到代驾,自己驾车上路,被渝北区交巡警当场查获。 5月12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在龙山路设卡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白色越野车驶入检查点。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张某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高达为13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将其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后经重庆物证鉴定中心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4.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调查,驾驶员张某当晚与客户在黄泥磅一家餐厅吃饭,期间喝了几瓶啤酒。聚餐结束后,张某准备叫代驾驾车回家,但等了20多分钟,始终不见代驾出现。张某不愿再继续等待,拿出车钥匙发动汽车,自行驾车回家。当车行驶至龙山路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其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育,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