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法院:巡回审理合同纠纷案 邀请人大代表来监督

时间: 2023-05-2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28

  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钟怡)5月19日,永川区法院在永川区红炉镇会龙桥村村民委员会巡回审理了3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见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原告永川区红炉镇会龙桥村三个村民小组均诉称,2015年11月,其与被告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开发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承包给农业开发公司用于茶叶种植经营,公司则按期支付承包费。然而约定期限未满,公司便拒绝支付承包费。三个村民小组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2022、2023年度的土地承包费与违约金。农业开发公司辩称,因案涉的土地被纳入退林还耕范围,故其于2022年前撤场,将土地归还给村民,此后村民在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其对合同解除不存在过错,故不应支付违约金及承包费。同时认为承包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以及法定程序,应属无效。考虑到该案涉及村民最关心的土地问题,承办法官决定在纠纷发生地会龙桥村巡回审理该案,并邀请当地村民旁听庭审,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庭审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就合同约定事项、履行情况等问题进行了依次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并就该案涉及的实体、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有序,规范文明,取得了良好效果。考虑到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永川区法院:巡回审理合同纠纷案 邀请人大代表来监督

  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钟怡)5月19日,永川区法院在永川区红炉镇会龙桥村村民委员会巡回审理了3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见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原告永川区红炉镇会龙桥村三个村民小组均诉称,2015年11月,其与被告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开发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承包给农业开发公司用于茶叶种植经营,公司则按期支付承包费。然而约定期限未满,公司便拒绝支付承包费。三个村民小组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2022、2023年度的土地承包费与违约金。农业开发公司辩称,因案涉的土地被纳入退林还耕范围,故其于2022年前撤场,将土地归还给村民,此后村民在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其对合同解除不存在过错,故不应支付违约金及承包费。同时认为承包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以及法定程序,应属无效。考虑到该案涉及村民最关心的土地问题,承办法官决定在纠纷发生地会龙桥村巡回审理该案,并邀请当地村民旁听庭审,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庭审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就合同约定事项、履行情况等问题进行了依次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并就该案涉及的实体、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有序,规范文明,取得了良好效果。考虑到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