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川 记者 杨雪)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云南省官渡区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对被执行人云南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进行司法拘留。 申请执行人重庆某管道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公司)与贸易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贸易公司应给付管道公司货款180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贸易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管道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永川区法院依法向贸易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执行裁定书等材料,贸易公司未主动向永川区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管道公司向永川区法院提供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在云南省昆明市的活动轨迹后,法院干警决定奔赴云南开展执行工作。法院干警到达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后,得到了云南省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大力配合。两地法院经缜密部署,蹲点值守,终于找到林某,并将其拘传到官渡法院。 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调解,林某仍辩称无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遂决定对林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并在官渡法院协助下将其送拘到当地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