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6起涉餐饮典型案例

时间: 2023-06-0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096

  为规范餐饮外卖和大中型宴会、自助餐、单位食堂食品浪费等问题,依法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今年3月起至5月底,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9277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90228户次,查办相关违法案件925件,开展“回头看”处罚违法案件23件,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案例1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火锅店被罚款1000元

  3月13日,大渡口区某火锅店因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3月22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火锅店开展“回头看”检查,再次发现该店内用餐完毕的餐桌上剩余大量未食用食物。

  经查,当事人在消费者点单完毕后,再次向其推荐特色菜品,诱导、误导3名消费者点菜20余份,造成明显食品浪费。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达到设定金额可打折

  火锅店被罚款2000元

  2月7日,渝北区某火锅店因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2月17日,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开展“回头看”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顾客就餐结束后,以消费达到设定金额就可享受折扣为由,诱导、误导顾客再次点餐,致使餐桌上剩余较多食物,造成明显食品浪费。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两次造成浪费被查获

  火锅店被罚款1000元

  4月7日,沙坪坝区某餐饮店因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4月14日,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开展“回头看”检查,再次发现已就餐完毕的一张餐桌上,剩余约三分之二的食物未食用。经查,当事人以推荐特色菜品为由,向消费者推荐明显超过其食用量的食品,造成明显浪费。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食堂无防止浪费制度

  老年公寓受行政警告

  3月14日,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老年公寓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制定防止食品浪费制度和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5

  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

  餐饮店被处以行政警告

  3月27日,万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餐饮店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店提供中餐、烧烤餐饮服务的场所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店提供餐饮网络销售服务的页面也未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十条的规定,万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6

  外卖未标明食品分量

  炸鸡店受到行政警告

  3月22日,梁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学校周边一炸鸡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也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该店在美团平台上经营的外卖未标明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梁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记者 张柳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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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6起涉餐饮典型案例

  为规范餐饮外卖和大中型宴会、自助餐、单位食堂食品浪费等问题,依法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今年3月起至5月底,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9277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90228户次,查办相关违法案件925件,开展“回头看”处罚违法案件23件,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案例1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火锅店被罚款1000元

  3月13日,大渡口区某火锅店因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3月22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火锅店开展“回头看”检查,再次发现该店内用餐完毕的餐桌上剩余大量未食用食物。

  经查,当事人在消费者点单完毕后,再次向其推荐特色菜品,诱导、误导3名消费者点菜20余份,造成明显食品浪费。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达到设定金额可打折

  火锅店被罚款2000元

  2月7日,渝北区某火锅店因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2月17日,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开展“回头看”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顾客就餐结束后,以消费达到设定金额就可享受折扣为由,诱导、误导顾客再次点餐,致使餐桌上剩余较多食物,造成明显食品浪费。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两次造成浪费被查获

  火锅店被罚款1000元

  4月7日,沙坪坝区某餐饮店因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4月14日,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开展“回头看”检查,再次发现已就餐完毕的一张餐桌上,剩余约三分之二的食物未食用。经查,当事人以推荐特色菜品为由,向消费者推荐明显超过其食用量的食品,造成明显浪费。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食堂无防止浪费制度

  老年公寓受行政警告

  3月14日,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老年公寓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制定防止食品浪费制度和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5

  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

  餐饮店被处以行政警告

  3月27日,万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餐饮店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店提供中餐、烧烤餐饮服务的场所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店提供餐饮网络销售服务的页面也未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十条的规定,万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6

  外卖未标明食品分量

  炸鸡店受到行政警告

  3月22日,梁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学校周边一炸鸡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也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该店在美团平台上经营的外卖未标明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梁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记者 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