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吨铝灰渣污染土壤和地表水

时间: 2023-06-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05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王志越)6月5日,江津警方披露一起已侦查终结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该案中,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男子尤某、唐某非法倾倒铝灰,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江津警方侦破该案后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最终,尤某、唐某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2020年6月7日,江津区公安局和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日常联合检查时,发现江津区某镇一家铝锭加工厂附近露天的空地中有大量铝灰。随后,江津区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侦查支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对该铝锭加工厂附近土壤等进行采样送检。

  经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鉴别,5个铝灰渣采样点氟离子浸出毒性检测值超过标准值,属于危险废物;通过地形测量,该铝锭厂倾倒铝灰渣堆体总重约174.1吨。

  民警侦查发现,尤某、唐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情况下,在合伙经营该铝锭厂及尤某独自经营期间,不间断地将生产铝锭所产生的铝灰渣倾倒在江津区某镇渣场,给附近的土壤及山水沟地表水造成了污染损害,产生了数十万的修复费用。

  在民警法治宣传教育下,尤某、唐某主动投案自首,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过后,尤某购买了河沙、薄膜等,组织人员对渣场进行填补、铺盖,并挖沟渠,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唐某主动支付了部分废渣转运费,二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追悔不已。

  近日,江津区法院依法判处尤某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唐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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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吨铝灰渣污染土壤和地表水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王志越)6月5日,江津警方披露一起已侦查终结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该案中,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男子尤某、唐某非法倾倒铝灰,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江津警方侦破该案后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最终,尤某、唐某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2020年6月7日,江津区公安局和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日常联合检查时,发现江津区某镇一家铝锭加工厂附近露天的空地中有大量铝灰。随后,江津区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侦查支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对该铝锭加工厂附近土壤等进行采样送检。

  经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鉴别,5个铝灰渣采样点氟离子浸出毒性检测值超过标准值,属于危险废物;通过地形测量,该铝锭厂倾倒铝灰渣堆体总重约174.1吨。

  民警侦查发现,尤某、唐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情况下,在合伙经营该铝锭厂及尤某独自经营期间,不间断地将生产铝锭所产生的铝灰渣倾倒在江津区某镇渣场,给附近的土壤及山水沟地表水造成了污染损害,产生了数十万的修复费用。

  在民警法治宣传教育下,尤某、唐某主动投案自首,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过后,尤某购买了河沙、薄膜等,组织人员对渣场进行填补、铺盖,并挖沟渠,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唐某主动支付了部分废渣转运费,二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追悔不已。

  近日,江津区法院依法判处尤某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唐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