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非法从事跨区域经营 “黑车”驾驶员将被双重处罚

时间: 2023-06-1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35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日前,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渝北区大队在嘉州路周边开展路面巡查时,现场查获一起非法从事跨区域经营运输违法案件。

  当天上午8时8分许,执法人员在路面例行巡查中发现,一辆车牌为渝B*32*U的7座商务车在路边下客,驾驶员不时从车窗内探出头四处张望。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上共搭载6名乘客,驾乘双方均互不认识。

  面对执法调查,驾驶员始终不愿开口,经过耐心的法治宣传教育,乘客道出实情。原来,车内6名乘客与驾驶员均互不相识,他们通过“羊儿客”介绍后在垫江坐上该车,准备前往渝北区嘉州路、红旗河沟等地,驾乘双方约定车费每人40到50元不等,其中3名乘客已经通过微信支付给驾驶员,其余乘客到目的地后再付费,在完善该车非法客运的相关违法证据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暂扣。

  在随后的大数据比对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车曾于4月29日因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被高速公路支队处罚。根据交通、公安执法协作机制,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车二次非法客运相关证据移交至渝北区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驾驶员将面临交通和公安罚款和暂扣驾驶证的双重处罚。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二次非法从事跨区域经营 “黑车”驾驶员将被双重处罚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日前,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渝北区大队在嘉州路周边开展路面巡查时,现场查获一起非法从事跨区域经营运输违法案件。

  当天上午8时8分许,执法人员在路面例行巡查中发现,一辆车牌为渝B*32*U的7座商务车在路边下客,驾驶员不时从车窗内探出头四处张望。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上共搭载6名乘客,驾乘双方均互不认识。

  面对执法调查,驾驶员始终不愿开口,经过耐心的法治宣传教育,乘客道出实情。原来,车内6名乘客与驾驶员均互不相识,他们通过“羊儿客”介绍后在垫江坐上该车,准备前往渝北区嘉州路、红旗河沟等地,驾乘双方约定车费每人40到50元不等,其中3名乘客已经通过微信支付给驾驶员,其余乘客到目的地后再付费,在完善该车非法客运的相关违法证据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暂扣。

  在随后的大数据比对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车曾于4月29日因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被高速公路支队处罚。根据交通、公安执法协作机制,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车二次非法客运相关证据移交至渝北区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驾驶员将面临交通和公安罚款和暂扣驾驶证的双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