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酒驾被查处 “卖惨”求情逃不过处罚

时间: 2023-07-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44

  本网讯(通讯员丁俊)无视安全,心存侥幸,驾驶员倪某酒驾摩托车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后,卖惨求情,最终,仍受到法律的严处。

  7月10日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在桃源大道开展酒驾整治时,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摇摇晃晃,一直紧跟其他车辆一同前行,企图躲过民警的检查,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拒不配合,企图逃离现场。民警将其控制,责令其接受检测。

  被控制后,该驾驶员立马开始痛哭流涕起来,哭诉道:自己有亲人去世,时间很紧急要尽快赶回去,请求民警放自己一马。隔了一会,他又哭诉道:自己出门忘带驾驶证了,现在驾车回家拿驾驶证后还要赶回去上夜班,请民警原谅自己。

  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劝解、警告后,驾驶员接受了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10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了静脉血化验,带回大队队部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驾驶员姓倪,渝北洛碛镇人。当天下午,倪某在洛碛镇为一个亲戚奔丧,席间几个亲戚坐一起谈论,心情比较沉重,不知不觉间喝了不少白酒。饭后,倪某乘坐弟弟的车回到父母的家中休息了一会后,他自认为自己酒醒了,意识清楚,不听父母的劝告,抱着侥幸心理,强行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刚行驶至桃源大道就被查获。

  倪某知道酒驾的严重性,一看自己被查获,被吓到了,便开始对民警卖惨求情。

  经鉴定,倪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0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倪某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酒驾、醉驾,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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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酒驾被查处 “卖惨”求情逃不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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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在桃源大道开展酒驾整治时,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摇摇晃晃,一直紧跟其他车辆一同前行,企图躲过民警的检查,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拒不配合,企图逃离现场。民警将其控制,责令其接受检测。

  被控制后,该驾驶员立马开始痛哭流涕起来,哭诉道:自己有亲人去世,时间很紧急要尽快赶回去,请求民警放自己一马。隔了一会,他又哭诉道:自己出门忘带驾驶证了,现在驾车回家拿驾驶证后还要赶回去上夜班,请民警原谅自己。

  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劝解、警告后,驾驶员接受了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10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了静脉血化验,带回大队队部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驾驶员姓倪,渝北洛碛镇人。当天下午,倪某在洛碛镇为一个亲戚奔丧,席间几个亲戚坐一起谈论,心情比较沉重,不知不觉间喝了不少白酒。饭后,倪某乘坐弟弟的车回到父母的家中休息了一会后,他自认为自己酒醒了,意识清楚,不听父母的劝告,抱着侥幸心理,强行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刚行驶至桃源大道就被查获。

  倪某知道酒驾的严重性,一看自己被查获,被吓到了,便开始对民警卖惨求情。

  经鉴定,倪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0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倪某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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