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日前,市民王某驾驶一辆套牌摩托车上路,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依法处理。 7月16日下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辖区汉渝路开展摩托车突出违法行为整治时,一辆黑色二轮摩托车向检查站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摸遍了全身也没找出证件,声称证件忘在家里了。 随后,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男子所骑摩托车悬挂的渝D****5号牌,是另一辆摩托车的号牌,该男子涉嫌使用套牌车。民警依法将这辆摩托车扣留拖移,并传唤该男子到大队部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今年5月初,该男子王某在某摩托车店里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代步。因为价格便宜,外观较新,王某根本就没在乎该车没有售车发票和相关手续。购买该车后,由于没有合法手续无法去车管所注册登记。因为加油站不给没车牌的“裸车”加油,王某在兴隆镇一野外停车场,捡到一块报废摩托车的车牌,自己动手安装到摩托车上。不料,没几天就被交巡警查获。 王某涉嫌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其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罚款50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购买车辆时不可只贪图便宜,要注意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并按规定登记注册。使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将受到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