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四家中级法院联合签订协议 共同推进跨域立案跨域解纷

时间: 2023-07-2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944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实习生 杨敏霞)为持续深化川渝两地司法合作,今(21)日,以“川渝携手·跨域诉服”为主题的川渝两地司法协作签约仪式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川渝携手·跨域诉服”深化跨域立案 诉讼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旨在有效推进川渝跨域立案、跨域解纷、跨域诉讼服务等事项。

根据《合作协议》,川渝两地法院就跨域立案高效受理、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管辖争议沟通协商、文书材料异地提交等跨域诉讼服务事项达成协作,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协作走深走实。其中,在强化跨域合作保障方面,《合作协议》明确,四方中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为四地当事人提供跨域调解、跨域解纷、跨域立案、跨域诉讼服务等服务,并建立跨域诉讼服务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跨域合作事务办理。

其次,在探索跨域立案合作方面,四方中院将依托合作法院跨域立案窗口,协同推进跨域立案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研究制定跨域立案工作指南,实现四地诉讼案件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建立跨域立案实时联络机制,及时更新“跨域立案法官通讯录”,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业务随时沟通,确保协作法院对跨域立案申请高效审查,管辖法院及时响应,妥善办理。

此外,《合作协议》还对四方中院在健全沟通研讨机制、深化跨域诉服合作、强化互动和宣传等方面的合作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其中,包括四方中院将探索打造四地民事管辖异议案件典型案例库,建立跨地区管辖标准咨询机制,探索建立跨域管辖规则适用咨询团队,积极搭建跨域材料转接“绿色通道”,建立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宣传推广机制,加强对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合作事项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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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四家中级法院联合签订协议 共同推进跨域立案跨域解纷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实习生 杨敏霞)为持续深化川渝两地司法合作,今(21)日,以“川渝携手·跨域诉服”为主题的川渝两地司法协作签约仪式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川渝携手·跨域诉服”深化跨域立案 诉讼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旨在有效推进川渝跨域立案、跨域解纷、跨域诉讼服务等事项。

根据《合作协议》,川渝两地法院就跨域立案高效受理、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管辖争议沟通协商、文书材料异地提交等跨域诉讼服务事项达成协作,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协作走深走实。其中,在强化跨域合作保障方面,《合作协议》明确,四方中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为四地当事人提供跨域调解、跨域解纷、跨域立案、跨域诉讼服务等服务,并建立跨域诉讼服务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跨域合作事务办理。

其次,在探索跨域立案合作方面,四方中院将依托合作法院跨域立案窗口,协同推进跨域立案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研究制定跨域立案工作指南,实现四地诉讼案件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建立跨域立案实时联络机制,及时更新“跨域立案法官通讯录”,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业务随时沟通,确保协作法院对跨域立案申请高效审查,管辖法院及时响应,妥善办理。

此外,《合作协议》还对四方中院在健全沟通研讨机制、深化跨域诉服合作、强化互动和宣传等方面的合作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其中,包括四方中院将探索打造四地民事管辖异议案件典型案例库,建立跨地区管辖标准咨询机制,探索建立跨域管辖规则适用咨询团队,积极搭建跨域材料转接“绿色通道”,建立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宣传推广机制,加强对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合作事项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