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综合研判相关消费投诉后,发布以下暑期研学消费提示: 以旅游形式组织研学活动的机构须具备文旅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校外培训机构形式组织的学科类培训夏令营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许可。不要参加无相关许可资质的研学项目,对个人、微信群等自发组织的研学类活动要慎重选择。 消费者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签订主体,防止出现研学活动的组织者、承接业务的合作方等几个经营主体相互推卸责任;要明确研学线路、收费标准、时间日程、食宿条件、出行交通、秩序管理、师资力量、安全保障、安全风险提示、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要及时指出,并要求修改或删除;同时要警惕“未包含费用”等收费陷阱。对过高自费项目要仔细核对消费内容,谨防“挂羊头卖狗肉”的陷阱。双方口头达成的约定和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应书面写入合同条款中。 消费者签订合同后要及时索要发票或其他缴费凭证,留存合同、收费单据、微信聊天截图、宣传海报照片和现场视频等。如遇到消费纠纷,可及时与商家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拨打(023)63710315向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