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载货三轮车不能搭载乘客,更不能人货混装。近日,渝北市民王某忽视交通安全,在载货三轮车的货厢内搭载同村居民,被渝北区交巡警查处,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8月6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南北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载货三轮车的货厢内竟然人货混装。民警立即指挥该三轮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两位老年人在车厢里一个蹲着、一个坐着,车厢的木板、锄头、背篓在他俩的头部、身边不停地摇晃、撞击,情形非常危险。三轮车停下后,民警赶忙把货厢里的两位老年乘客扶下来,把货厢里的木板、背篓、锄头等归纳、堆码。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王,是渝北区木耳镇牛黄村居民,当天他拉了蔬菜去镇上贩卖,并在街上拉运了木板、锄头、木箱等货物回家。回家的途中,两位同村的老年人恳求他捎带一下,坐个顺路车。王某让她们坐在货厢里,载着两位老人行驶不到2公里,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对王某及乘坐的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了搭载货三轮车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司机王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随后,民警用警车将两位老人安全送回到了村口。 交巡警提醒:载货三轮是运输车辆,货厢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绝对不能载人,更不可人货混装。途中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乱载客,不乱搭乘货车,文明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