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洋)日前,渝北区驾驶员王某买了一辆摩托车,在未注册登记获得机动车号牌的情况下,就驾车上路行驶,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王某受到处罚。 8月7日1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富民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大功率摩托车在道路上犹犹豫豫、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检查,发现该车没有悬挂车牌、没买交强险。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王。当天,王某约了几个好友去附近茶馆喝茶,15时20分左右,天快下暴雨了,王某和几名朋友匆匆结束了喝茶,慌忙骑上刚买的两轮摩托车就往家赶,正当他行驶至富民路时,被巡逻民警查获。 王某交代,该摩托车是他刚刚购买的新车,他认为,只是在小区附近转转,代代步就不用去车管所上户登记,不用取得机动车号牌和购买交强险。可他没想到,第一天驾驶新车上路,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王某驾驶机动车上路,不悬挂号牌,不购买交强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依照法律条款,对其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购买交强险,并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