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笔 绘就社会治理美丽画卷——记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刘津坤

时间: 2023-09-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9153

近年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刘津坤积极参与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审理,主动到基层一线调解村民纠纷,并在这些案例中找到了社会治理的新思路。在他撰写的160余篇案例中,包含了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法院典型案例、普法案例。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2019年3月,他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2021年1月,他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他先后9次被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

攻坚克难

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作为法官助理,刘津坤总是以更高标准谋划工作,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作出了突出贡献。6年来,他参与办理案件840件,包括全国首例特岗教师入编案、某重庆国企诉某县政府BOT协议案等一系列重大敏感复杂案件,没有错案和因案上访情况,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重庆市实施煤矿关闭退出和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中,刘津坤参与办理了辖区5个区县因煤矿关闭引发的多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有力地服务了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和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了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辖区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多发的状况,刘津坤主动深入矛盾一线化解纠纷。2022年,在办理李某某诉彭水县政府及第三人张某某撤销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中,为勘察现场,面对近70度的陡坡,他毫不犹豫冒雨爬了上去。后因坡地湿滑不慎摔了下来,虽然手被摔伤、衣服被摔破,但他依然没有停下手中的工作。

6年来,刘津坤的足迹遍布渝东南5个区县20多个乡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温暖了人民群众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挖掘案例

打开社会治理新思路

“发现案例、写好案例、宣传案例,是发挥案例作用的关键。”这是刘津坤常说的一句话。

在办案中,他将案例工作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6年来,他撰写各类案例160余篇,包括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法院典型案例、普法案例等等,用一个个案例推动了国家立法修改、贡献了重庆法院智慧、巩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写好了社会治理这篇“大文章”。

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刘津坤发现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答复,群众往往认为是行政机关“故意敷衍”,不公开相关信息,动辄起诉。如何既能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又能让群众相信政府不是“敷衍”,是司法实践中一直难以解决的问题。

[刘津坤善于从案例中提炼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市四中法院供图)]

为解决这个难题,他查找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所有法律法规、理论文章、全国类似案件裁判观点,创造性地提出了行政机关检索举证制度,他撰写的《罗元昌诉彭水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弥补了法律制度漏洞,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101号指导案例在全国发布,是重庆第三个、渝东南首个全国性的指导案例,确立的信息公开检索规则被写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该案之外,他撰写的《贺恩会诉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等3篇案例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肯定。此外,他还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各类国家级重点期刊、报刊上发表案例成果36篇。

2022年,刘津坤提炼的“四项举措破解行政审判两高一低难题”的工作经验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他撰写的“贺某某诉酉阳县人社局行政行为案”作为重庆法院唯有的两篇行政裁判文书入围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再次擦亮了重庆行政审判品牌。

探索创新

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刘津坤善于将司法工作融入服务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这个大局中思考,无论是新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制度落实,还是办案中思考的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方式方法,他勤思改革之策、笃行创新之举,推动辖区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为更好落实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刘津坤主动向领导建议并起草了重庆市首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知书》,率先在全市通过一案一告知的形式,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该做法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

他善于总结分析案件所反映的社会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良方,撰写的《市四中法院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并提出建议》《五大难题制约司法救助功能发挥》等11篇信息简报分别被副部级以上单位采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为贯彻落实司法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新论断,他起草了市四中法院、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司法监督与协作的二十条措施》,为法检深化监督和协作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 叶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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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笔 绘就社会治理美丽画卷——记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刘津坤

近年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刘津坤积极参与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审理,主动到基层一线调解村民纠纷,并在这些案例中找到了社会治理的新思路。在他撰写的160余篇案例中,包含了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法院典型案例、普法案例。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2019年3月,他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2021年1月,他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他先后9次被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

攻坚克难

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作为法官助理,刘津坤总是以更高标准谋划工作,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作出了突出贡献。6年来,他参与办理案件840件,包括全国首例特岗教师入编案、某重庆国企诉某县政府BOT协议案等一系列重大敏感复杂案件,没有错案和因案上访情况,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重庆市实施煤矿关闭退出和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中,刘津坤参与办理了辖区5个区县因煤矿关闭引发的多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有力地服务了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和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了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辖区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多发的状况,刘津坤主动深入矛盾一线化解纠纷。2022年,在办理李某某诉彭水县政府及第三人张某某撤销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中,为勘察现场,面对近70度的陡坡,他毫不犹豫冒雨爬了上去。后因坡地湿滑不慎摔了下来,虽然手被摔伤、衣服被摔破,但他依然没有停下手中的工作。

6年来,刘津坤的足迹遍布渝东南5个区县20多个乡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温暖了人民群众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挖掘案例

打开社会治理新思路

“发现案例、写好案例、宣传案例,是发挥案例作用的关键。”这是刘津坤常说的一句话。

在办案中,他将案例工作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6年来,他撰写各类案例160余篇,包括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法院典型案例、普法案例等等,用一个个案例推动了国家立法修改、贡献了重庆法院智慧、巩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写好了社会治理这篇“大文章”。

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刘津坤发现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答复,群众往往认为是行政机关“故意敷衍”,不公开相关信息,动辄起诉。如何既能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又能让群众相信政府不是“敷衍”,是司法实践中一直难以解决的问题。

[刘津坤善于从案例中提炼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市四中法院供图)]

为解决这个难题,他查找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所有法律法规、理论文章、全国类似案件裁判观点,创造性地提出了行政机关检索举证制度,他撰写的《罗元昌诉彭水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弥补了法律制度漏洞,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101号指导案例在全国发布,是重庆第三个、渝东南首个全国性的指导案例,确立的信息公开检索规则被写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该案之外,他撰写的《贺恩会诉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等3篇案例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肯定。此外,他还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各类国家级重点期刊、报刊上发表案例成果36篇。

2022年,刘津坤提炼的“四项举措破解行政审判两高一低难题”的工作经验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他撰写的“贺某某诉酉阳县人社局行政行为案”作为重庆法院唯有的两篇行政裁判文书入围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再次擦亮了重庆行政审判品牌。

探索创新

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刘津坤善于将司法工作融入服务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这个大局中思考,无论是新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制度落实,还是办案中思考的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方式方法,他勤思改革之策、笃行创新之举,推动辖区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为更好落实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刘津坤主动向领导建议并起草了重庆市首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知书》,率先在全市通过一案一告知的形式,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该做法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

他善于总结分析案件所反映的社会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良方,撰写的《市四中法院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并提出建议》《五大难题制约司法救助功能发挥》等11篇信息简报分别被副部级以上单位采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为贯彻落实司法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新论断,他起草了市四中法院、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司法监督与协作的二十条措施》,为法检深化监督和协作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 叶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