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当日在重庆西站乘坐一辆白色小轿车到重庆工商大学兰花湖校区,十几公里的路程被收取了296元的高价车费。 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乘客李某。9月6日,李某到该大队接受了询问。原来,李某是一名来自四川的大一新生,到学校后因觉得收费太高,向同学了解后才知道自己被“宰”了,于是报警。辖区派出所接待了他,并查看视频锁定了疑似车辆。根据在派出所查到的疑似车辆车牌,李某向交通执法部门进行举报。 执法人员立即根据车牌进行查询,发现该疑似车辆并非涉事车辆。经对比查找,执法人员最终查到一符合举报情况的车辆,且该车驾驶员曾因违规揽客被查处过。执法人员立即请李某返回进行确认,李某一眼就认出了该驾驶员。 执法人员当即联系该驾驶员前来接受调查,在事实面前,该驾驶员承认了其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并责令其退还李某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