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开学路!石柱县交巡警紧盯学生“头等大事”

时间: 2023-09-14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679

本网讯(通讯员 张潇予)开学季,安全季。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针对未满十六周岁学生驾乘电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多人骑乘、闯红灯、逆向行驶、结群追逐、加装太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连日来,石柱县交巡警大队以“夏季安全整治”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走进校园,纵深推进“学生戴盔”专项整治。联合教委针对县城初高中开展线上线下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采取摆放宣传牌、人手一份资料、一堂交通安全警示课、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骑行交通安全知识;联合校保大队强化“护学岗”,加强上下学时段的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行动中,执勤民警针对学生、接送学生家长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超员情况开展检查、登记,石柱县教委工作人员与执勤民警分工协作,根据登记情况对未开展、开展情况较差、学生遵守情况较差的班级通报相关学校,并展开重点宣传教育整顿。

整治中,针对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配备头盔的情况,执勤民警在进行口头批评教育的同时扣留机动车,要求家长前来认领,面对面向家长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或没有正确佩戴头盔发生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家长为学生购买头盔,从而达到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驾乘出行习惯。整治当日,共出动警力32人,教育群众260余人,查处交通违法52起,扣留机动车15辆,拆除非法安装的遮阳伞(篷)48把。

交巡警提醒:学生安全是头等大事,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车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呼吁家长重视孩子交通安全,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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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开学路!石柱县交巡警紧盯学生“头等大事”

本网讯(通讯员 张潇予)开学季,安全季。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针对未满十六周岁学生驾乘电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多人骑乘、闯红灯、逆向行驶、结群追逐、加装太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连日来,石柱县交巡警大队以“夏季安全整治”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走进校园,纵深推进“学生戴盔”专项整治。联合教委针对县城初高中开展线上线下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采取摆放宣传牌、人手一份资料、一堂交通安全警示课、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骑行交通安全知识;联合校保大队强化“护学岗”,加强上下学时段的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行动中,执勤民警针对学生、接送学生家长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超员情况开展检查、登记,石柱县教委工作人员与执勤民警分工协作,根据登记情况对未开展、开展情况较差、学生遵守情况较差的班级通报相关学校,并展开重点宣传教育整顿。

整治中,针对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配备头盔的情况,执勤民警在进行口头批评教育的同时扣留机动车,要求家长前来认领,面对面向家长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或没有正确佩戴头盔发生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家长为学生购买头盔,从而达到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驾乘出行习惯。整治当日,共出动警力32人,教育群众260余人,查处交通违法52起,扣留机动车15辆,拆除非法安装的遮阳伞(篷)48把。

交巡警提醒:学生安全是头等大事,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车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呼吁家长重视孩子交通安全,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道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