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给闺蜜庆生,相约吃饭喝酒,散场后,陈女士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在渝都大道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她将面临刑事处罚。 9月19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渝都大道进城方向设卡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时,一辆红色小车突然减速停在路边,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走到这辆车跟前,一名年轻女子正开门,从驾驶室下车。民警发现她满脸通红,眼神闪烁,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3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刻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化验。 经查,驾驶员姓陈。据陈某交代,当天,她驾车去给好闺蜜过生,期间,她喝了几瓶啤酒。准备回家时,闺蜜劝她打车回家或喊个代驾,她认为自己头脑还很清醒,于是大起胆子酒驾上路。不料,她刚驾车驶上渝都大道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陈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涉嫌危险驾驶,已被立案调查,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驾照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交巡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因小失大,须知酒后操作能力、判断能力和反应能下都下降,遇到突发情况不能及时应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