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开展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时间: 2023-09-2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588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为营造“安全、畅通、便捷、满意”的交通运输环境,即日起,市交通执法总队将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便民服务。

(重庆交通执法部门开展班线营运专项治理)

成渝交通执法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两客一危”、非法营运及网约车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试行成渝地区裁量基准统一“五张清单”。同时,对中秋国庆期间从四川入渝客运车辆,除重庆重点整治的非法营运及网约车巡游揽客行为以外,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告知承诺制。

交通执法部门还将在全市统一使用大数据开展班线营运专项治理。汇总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高频次进出车站、码头、高铁站的7至9座小型客车数据,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客车数据进行比对,形成“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会同高速交警、区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地方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对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实施重点监管查处;对查证属实的班线营运车辆首次非法违规运营或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免罚或不罚。在全域治理基础上,重点治理民众反映强烈的中心城区江北机场、T3航站楼、重庆北站、重庆西站、网红景点以及区县重点区域小型客车非法营运及网约车违规经营行为。

集中对嘉陵江、乌江等辖区内夜游船底数进行全面排查,逐条航线、逐个企业、逐条船舶明确行业管理责任单位,排查是否存在依法依规应纳入水运企业管理而未纳入管理、行业管理部门不明确等情况;加强航行靠泊安全管理,督促对“夜游船”航行水域的通航条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的,依法调整航线范围;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夜游船”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航线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

加大对网红站点的执法力量投入,全面查处在轨道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损坏自动售检票机、闸机等设备,攀爬或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检查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急救援准备、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督促轨道运营企业提前发布限流、甩站、封站、暂停运营等信息;督促轨道运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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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开展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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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执法部门开展班线营运专项治理)

成渝交通执法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两客一危”、非法营运及网约车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试行成渝地区裁量基准统一“五张清单”。同时,对中秋国庆期间从四川入渝客运车辆,除重庆重点整治的非法营运及网约车巡游揽客行为以外,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告知承诺制。

交通执法部门还将在全市统一使用大数据开展班线营运专项治理。汇总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高频次进出车站、码头、高铁站的7至9座小型客车数据,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客车数据进行比对,形成“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会同高速交警、区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地方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对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实施重点监管查处;对查证属实的班线营运车辆首次非法违规运营或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免罚或不罚。在全域治理基础上,重点治理民众反映强烈的中心城区江北机场、T3航站楼、重庆北站、重庆西站、网红景点以及区县重点区域小型客车非法营运及网约车违规经营行为。

集中对嘉陵江、乌江等辖区内夜游船底数进行全面排查,逐条航线、逐个企业、逐条船舶明确行业管理责任单位,排查是否存在依法依规应纳入水运企业管理而未纳入管理、行业管理部门不明确等情况;加强航行靠泊安全管理,督促对“夜游船”航行水域的通航条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的,依法调整航线范围;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夜游船”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航线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

加大对网红站点的执法力量投入,全面查处在轨道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损坏自动售检票机、闸机等设备,攀爬或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检查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急救援准备、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督促轨道运营企业提前发布限流、甩站、封站、暂停运营等信息;督促轨道运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发现隐患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