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交通执法直属支队大渡口区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西小路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渝D籍水泥罐式货车在路上行驶时缓慢吃力,执法人员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执法检查。 该车是一辆四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上拉的是混凝土,刚从辖区一公司的混凝土搅拌站装载出来,准备通过西小路运输到重庆半山悦景景观工程。公司出示的运货单显示,该车装载5立方混凝土,没有显示重量。执法人员将车辆带回搅拌站进行称重,显示车货总重37吨,已经明显超过了四轴货车总重不能超过31吨的规定。 执法人员立即对混凝土搅拌站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提取了该趟运输计重发货单,发货单显示毛重37吨,皮重15.84吨,净重21.16吨。 随后,大队通知混凝土公司相关负责人到队接受调查处理,相关负责人称很看重安全,但处于经营困难期,于是想通过多拉少跑的方式降低开支。大队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企业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进行了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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