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 “河畅水清,河势稳定,影响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的水葫芦已不见踪影。”近日,荣昌区检察院与区水利局、区公安局等单位开展河湖安全保护联合巡河,并对新峰河水葫芦污染案现场开展“回头看”,看到眼前干净清澈的河水,大家不由地舒了口气。 几个月前,这河面还铺满了枯萎腐败的水葫芦。今年2月,荣昌区检察院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新峰河一河段长满了水葫芦。时值冬春之交,水葫芦枯萎腐败,绵延两公里,把河面铺得严严实实。 荣昌区检察院迅速立案调查,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当地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河道的水葫芦等漂浮物进行了清理,最大限度防止水体污染和河道堵塞。同时,重点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专项巡查活动。 此外,荣昌区检察院通过磋商督促属地镇街依法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确需要多个行政机关合力解决的问题,统一向属地镇街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联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 通过督促整改,辖区内共完善一级保护区周边隔离防护网978米,整治受污染水体12亩,清理固体废物10余吨,安装警告标志牌40余块,移除水面船舶3艘,取缔养殖鱼塘1处。 “我们将积极做好河湖保护宣传,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查立改。”联合巡河当天,各单位纷纷表示要强化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河长+警长+检察长”河湖保护新格局。 荣昌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庆云表示,该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合作,汇聚多方力量加大河湖水域保护力度,推动荣昌“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向纵深推进,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