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在辖区G348国道付沟村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3时50分许,一辆灰色轿车被交巡警拦下进行检查,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检验结果为42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该车驾驶人易某某陈述,当天中午他在家吃饭时喝了酒,饭后其孩子准备返校上学,希望父亲能送一下,易某某便驾车搭载着孩子出门了。 民警对易某某不顾及自己和孩子安全,酒后驾车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易某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表示以后绝不酒后驾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巡警对易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