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开展“亮尾行动”专项整治,以“抓源头、严管控、重宣传”为总体思路,在雨雾多发季开展“亮尾行动”,切实消除动态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因“黑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綦江大队在古剑山收费站开展专项整治时,查处一辆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撞装置,且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挂车。 民警告知驾驶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随即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对驾驶人杨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铜梁大队在铜梁北收费站开展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货车一侧尾灯故障、一侧前大灯不亮。驾驶人丁某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相应行政处罚。 高速交巡警第五支队通过持续开展“亮尾行动”,有效消除了一批道路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夜间出行安全,为事故预防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打下良好基础。据悉,该支队将继续做好“亮尾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夜间“盲点”,倡导“被看到才安全”理念,强化夜间行车安全,预防和减少因“黑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