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无论是驾驶员还是搭乘人员,停好车后下车前都要随时注意车外,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开门下车。一个随意的开门动作,都可能造成很危险的后果。近日,在大足区通桥街道就发生了一起“开门杀”交通事故。 11月5日17时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双路大队接报警称:在双桥经开区西湖大道康桥名邸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白色小车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擦挂,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轻微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询问,驾驶人孙某在西湖大道康桥名邸路段路边临时停车下乘客时,后排座乘坐人未观察车外情况,就直接打开左边车门,导致车门与后方驶来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擦挂。 由于小车驾驶人孙某没有控制好车门开关,也未及时提醒乘客注意开门安全,才造成此次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孙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下车前应看清车辆周围来往车、行人和其他车辆情况,除驾驶人外,建议车上其他乘客在确认安全后从右侧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