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荣昌大队民警在荣昌东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有车辆从匝道往收费站方向逆行,立即上前将驾驶员引导至收费站外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驾驶员李某驾驶鲁籍小型客车从四川遂宁回山东,由于对路况不熟,行驶至荣昌东互通时发现走错了道,便抱着侥幸心理在高速公路汇入口处掉头,沿着上行匝道逆行下道。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驾车出行前要先规划好路线,如果在高速上发现走错方向或者错过出口、枢纽等,请继续向前行驶,在就近出口驶离高速至收费站外广场后,再重新规划路线,切勿在高速上任性变道、停车、倒车、掉头或逆行,这极有可能造成严重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