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公证处参与法院执行

时间: 2021-05-11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48

  近日,江津法院与重庆市渝信公证处联合举行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江津区法院、区司法局、重庆市渝信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

  签署仪式上,在代表委员的见证下,江津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世军,重庆市渝信公证处主任许科竞代表两部门共同签署了《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两部门将建立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机制,公证处将接受法院委托,参与执行阶段的司法辅助事务。

  协议明确,公证处可协助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核实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和占有、使用等情况。针对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的,公证处可协助法院审查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交的财产保全担保书、保证书,对其中的担保内容及证据材料进行核实

  此外,协议还约定,公证处可参与法院在执行中的和解、调查、送达等工作,协助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协助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

  签署仪式结束后,三部门召开座谈会,就本次司法协作的具体内容、对接流程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张世军局长、许科竞主任分别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近年来江津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重庆市渝信公证处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分别就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的人员配备、协作机制等提出了若干意见建议。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机制建立为契机,通过公证服务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推动社会纠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定了!公证处参与法院执行

  近日,江津法院与重庆市渝信公证处联合举行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江津区法院、区司法局、重庆市渝信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

  签署仪式上,在代表委员的见证下,江津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世军,重庆市渝信公证处主任许科竞代表两部门共同签署了《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两部门将建立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机制,公证处将接受法院委托,参与执行阶段的司法辅助事务。

  协议明确,公证处可协助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核实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和占有、使用等情况。针对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的,公证处可协助法院审查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交的财产保全担保书、保证书,对其中的担保内容及证据材料进行核实

  此外,协议还约定,公证处可参与法院在执行中的和解、调查、送达等工作,协助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协助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

  签署仪式结束后,三部门召开座谈会,就本次司法协作的具体内容、对接流程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张世军局长、许科竞主任分别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近年来江津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重庆市渝信公证处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分别就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的人员配备、协作机制等提出了若干意见建议。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机制建立为契机,通过公证服务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推动社会纠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