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法典论坛在渝举行

时间: 2023-11-2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836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台湾东吴大学联合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重庆市律师协会协办的“第十八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法典论坛”在渝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东海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地区近40所高校、研究机构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

本次论坛,以“中国民法典施行的重要问题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四地民法学教学互鉴”为研讨主题。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谭启平主持。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王泽鉴参加论坛并作主题报告。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会长张万明博士指出,两岸法学界要继续深化交流合作,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贡献力量。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表示,要促进《民法典》的深入贯彻实施,促进海峡两岸民法研究和教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民法学人的贡献。

在学术报告、专题交流讨论环节,王泽鉴、杨立新等参会人员围绕民法学理论研究的最新发展、《民法典》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家事法与财产法的交叉融合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热烈和深入的探讨。大家一致认为,本次论坛,是恢复和促进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地区民法学界学术交流的一次盛会,是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民法学者们进一步增进友谊、加强了解、共进学术的盛会,是一次成功圆满的会议。

会后,参会的台湾、香港及澳门地区学者们还赴重庆市大足区、合川区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及生态环境保护成果的学习考察。

“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法典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的连续性会议,于2003年首次在山东省烟台市举办,现已举办17届。本次会议,是在论坛因新冠疫情原因而中断三年多后的再次举办,也是《民法典》施行后的首次举办。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第十八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法典论坛在渝举行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台湾东吴大学联合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重庆市律师协会协办的“第十八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法典论坛”在渝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东海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地区近40所高校、研究机构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

本次论坛,以“中国民法典施行的重要问题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四地民法学教学互鉴”为研讨主题。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谭启平主持。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王泽鉴参加论坛并作主题报告。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会长张万明博士指出,两岸法学界要继续深化交流合作,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贡献力量。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表示,要促进《民法典》的深入贯彻实施,促进海峡两岸民法研究和教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民法学人的贡献。

在学术报告、专题交流讨论环节,王泽鉴、杨立新等参会人员围绕民法学理论研究的最新发展、《民法典》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家事法与财产法的交叉融合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热烈和深入的探讨。大家一致认为,本次论坛,是恢复和促进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地区民法学界学术交流的一次盛会,是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民法学者们进一步增进友谊、加强了解、共进学术的盛会,是一次成功圆满的会议。

会后,参会的台湾、香港及澳门地区学者们还赴重庆市大足区、合川区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及生态环境保护成果的学习考察。

“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法典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的连续性会议,于2003年首次在山东省烟台市举办,现已举办17届。本次会议,是在论坛因新冠疫情原因而中断三年多后的再次举办,也是《民法典》施行后的首次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