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法院公开宣判特大刑事案 17人盗挖黄杨树获刑

时间: 2023-12-0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597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近日,巫溪县法院就石某某等12人犯盗窃罪、沈某某等5人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这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实施以来的首例跨川渝两地涉野生植物保护特大刑事案件。

2017年5月至2022年1月期间,石某某等被告人分别在重庆市巫溪县、四川省盐源县、四川省会理市单独或伙同他人盗挖黄杨树并进行非法移栽、收购、运输、出售,共计盗挖、移栽黄杨树400余棵,价值40余万元,盗挖、移栽黄杨古树14棵,最大树龄超300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等1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采野生植物黄杨树,其中石某某等8人数额巨大,阿某等4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沈某某等5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作出以下判决: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沈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至一千五百元不等,责令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并退赔本案被害人损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沈某某、石某某等人赔偿黄杨树生态服务功能损害评估价值共计九万余元、林木迁移养护的生态恢复费用二万余元、鉴定费用五万元,并在省(直辖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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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法院公开宣判特大刑事案 17人盗挖黄杨树获刑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近日,巫溪县法院就石某某等12人犯盗窃罪、沈某某等5人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这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实施以来的首例跨川渝两地涉野生植物保护特大刑事案件。

2017年5月至2022年1月期间,石某某等被告人分别在重庆市巫溪县、四川省盐源县、四川省会理市单独或伙同他人盗挖黄杨树并进行非法移栽、收购、运输、出售,共计盗挖、移栽黄杨树400余棵,价值40余万元,盗挖、移栽黄杨古树14棵,最大树龄超300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等1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采野生植物黄杨树,其中石某某等8人数额巨大,阿某等4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沈某某等5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作出以下判决: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沈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至一千五百元不等,责令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并退赔本案被害人损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沈某某、石某某等人赔偿黄杨树生态服务功能损害评估价值共计九万余元、林木迁移养护的生态恢复费用二万余元、鉴定费用五万元,并在省(直辖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