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刘禾)“只要他们真心悔改,我同意对他们进行微罪不诉处理。”近日,在沙坪坝区的“和顺茶馆”里,一场拟对两件非法捕捞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的公开听证会正在进行。 据了解,涉案的李某某等6人在嘉陵江支流梁滩河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被民警当场抓获。案件移送沙坪坝区检察院后,长江生态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某某等人符合微罪不诉条件。 “不起诉并不代表不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对他们适用非刑法处罚措施。沙坪坝辖区内嘉陵江及其支流众多,区域内非法捕捞案件的当事人多为初犯、偶犯,涉案渔获普遍较少,大部分当事人都符合微罪不诉条件。在犯案后,他们均表示认罪认罚,愿意缴纳生态修复金,修复生态损失。但是,惩罚不能一罚了之。”承办检察官表示。被不起诉人还需要以更多形式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 “禁渔期内一定不能去长江、嘉陵江及其支流等自然水域非法捕捞!”听证会后,王某某等人转换身份,由“捕鱼者”转换为“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现场以身说法为其他旁听群众讲解起了禁渔法律法规。 工作中,沙坪坝区检察院主动探索“上门听证+简易公开听证”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首办,以高效履职传递检察温度,避免矛盾累积、激化。今年以来,沙坪坝区检察院共组织上门听证或简易听证18件次,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专家学者、社区工作人员等参加听证,参与释法说理、提出听证意见,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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