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邱曦)12月5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统景镇景同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看见,两辆白色小轿车停在马路中间,车身受损。 经调查,驾驶员唐某驾车沿景同路行驶时,突然想起家中还有其他事情要办,便准备原地掉头回家,忽略了观察路况,在掉头过程中与对象车道正常直行的小车发生碰撞。所幸两车车速较慢,没有驾乘人员受伤。 此次事故系唐某违规掉头引起的,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定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车辆修理费3000余元,并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车辆掉头时,一定要认真观察路况,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