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近日,驾驶员吕某因驾车时强行加塞变道,与正常直行的车相撞,为此,吕某不仅要全额承担事故损失近万元,还受到处罚。 12月16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双龙湖街道绿梦转盘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与一台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与一台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道路右侧环岛交通信号灯杆被撞损坏。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吕某驾车期间违规变道所致。事发时,吕某驾车向左侧变道时,通过后视镜发现了左侧车道内有一辆正常直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他并未停止变道,而是强行向左侧变更车道,结果两车发生碰撞。 民警对吕某在驾车期间违规变道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定驾驶员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当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9000元,并依法对他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 交巡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平安连着千万家。驾驶员在变更车道时,除了按照规定启用转向灯外,还应当仔细观察是否有安全的变道空间,合理预判其他车行道通行情况,正确选择行驶车道和变道时机,切勿随意、强行变道,避免引起交通事故,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