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郭家大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发现一名“失驾”人员。刘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0FXXX小型汽车,在开州区紫水乡敦龙路10公里处,与相向行驶的渝B75XXX小型汽车发生擦挂,造成了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在对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核查过程中发现异常。驾驶人刘某虽有驾驶证,但已过期,系统显示证件处于注销状态,属于典型的“失驾”,且刘某所驾驶的渝A0FXXX小型汽车未按期检验,车辆处于“脱审”状态。 从事故责任划分看,因刘某未按规定会车,造成两车发生碰撞,民警依法认定刘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对刘某的“失驾”、未按期检查车辆两项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作出罚款300元,记1分的处罚。 对于“失驾”违法行为,开州交巡警将持续开展“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失驾”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23-52124922。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张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