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4月!男子屡教不改再次酒驾被严惩

时间: 2023-12-27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450

本网讯(通讯员 谭铭波)近日,白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拘留3日、罚款2200元的处罚。

12月25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红锦大道附近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夜间酒驾盘查,一辆蓝色轿车行驶至卡点前时,突然加速,企图冲卡逃跑。民警立即将其拦截检查。

民警刚靠近,就闻到一股酒气,于是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对该驾驶员身份及驾驶资格进行核查时,发现该驾驶员白某的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经查询,白某于2023年8月17日因酒驾被两江新区交巡警查获,并对白某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民警随即将白某带至队部进行调查。

经查,当晚白某和朋友聚餐,喝了点啤酒。饭局结束后,白某想到第二天早上老婆要用车,晚上要去将车的油加满,便抱着侥幸驾车去加油。不料,当他驾车行驶至红锦大道人和加油站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白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白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记6分、罚款7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无论何时何地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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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4月!男子屡教不改再次酒驾被严惩

本网讯(通讯员 谭铭波)近日,白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拘留3日、罚款2200元的处罚。

12月25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红锦大道附近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夜间酒驾盘查,一辆蓝色轿车行驶至卡点前时,突然加速,企图冲卡逃跑。民警立即将其拦截检查。

民警刚靠近,就闻到一股酒气,于是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对该驾驶员身份及驾驶资格进行核查时,发现该驾驶员白某的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经查询,白某于2023年8月17日因酒驾被两江新区交巡警查获,并对白某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民警随即将白某带至队部进行调查。

经查,当晚白某和朋友聚餐,喝了点啤酒。饭局结束后,白某想到第二天早上老婆要用车,晚上要去将车的油加满,便抱着侥幸驾车去加油。不料,当他驾车行驶至红锦大道人和加油站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白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白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记6分、罚款7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无论何时何地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