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行车过快 连撞两车负全责

时间: 2024-01-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493

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谭小梅)降雨天气会导致路面湿滑、视线不佳,对交通出行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驾车更应谨慎。近日,巫山发生了一起雨天行车过快致使三车受损,所幸无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1月1日15时许,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巫山县省道S201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快速赶至现场,经了解,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9小型汽车从巫山县城驶往官渡镇,当车辆行驶至省道S201建平乡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车辆失控,致其与李某的渝D****1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后又与黄某的渝C****6(临时号牌)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

民警介绍,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黄某无责任。

警方提醒:雨天路面湿滑,车辆轮胎摩擦系数降低,请保持车距、控制车速、守法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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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行车过快 连撞两车负全责

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谭小梅)降雨天气会导致路面湿滑、视线不佳,对交通出行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驾车更应谨慎。近日,巫山发生了一起雨天行车过快致使三车受损,所幸无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1月1日15时许,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巫山县省道S201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快速赶至现场,经了解,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9小型汽车从巫山县城驶往官渡镇,当车辆行驶至省道S201建平乡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车辆失控,致其与李某的渝D****1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后又与黄某的渝C****6(临时号牌)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

民警介绍,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黄某无责任。

警方提醒:雨天路面湿滑,车辆轮胎摩擦系数降低,请保持车距、控制车速、守法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