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售卖盗版光碟 侵犯著作权获刑三年

时间: 2024-01-0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625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姜建)近日,大足区一男子因自行刻录、售卖盗版影视作品获利,被大足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据了解,2019年底至2023年2月期间,被告人邓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购买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聘用多人在自己家中制作盗版电影硬盘和光盘。为扩大盗版作品的销路,邓某某通过开设淘宝店铺以及自行搭建网站的方式,在线上进行销售。经查明,邓某某非法经营数额达243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视听、音乐作品,非法经营数额达243万元,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的判决。

法官提醒,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盗版的存在破坏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影响了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企业、个人应当正确认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风险,杜绝侥幸心理,自觉维护版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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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售卖盗版光碟 侵犯著作权获刑三年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姜建)近日,大足区一男子因自行刻录、售卖盗版影视作品获利,被大足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据了解,2019年底至2023年2月期间,被告人邓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购买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聘用多人在自己家中制作盗版电影硬盘和光盘。为扩大盗版作品的销路,邓某某通过开设淘宝店铺以及自行搭建网站的方式,在线上进行销售。经查明,邓某某非法经营数额达243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视听、音乐作品,非法经营数额达243万元,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的判决。

法官提醒,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盗版的存在破坏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影响了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企业、个人应当正确认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风险,杜绝侥幸心理,自觉维护版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