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持续深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 助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

时间: 2024-01-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457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护航。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作为“定海神针”,为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科学、严谨、精准、高效的司法决策提供支撑,对促进司法公正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三年来,重庆市司法局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污染案件办理中的功能作用,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同配合,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司法鉴定力量。

重庆市国能矿产资源司法鉴定所勘验锰矿矿洞(资料图)

“衔接+联合”双管齐下

历史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

2021年11月,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接到一宗案件——重庆市检察院委托鉴定某赤泥尾矿库渗滤液渗漏外排造成的历史性生态环境损害。污染发生于2013年底,涉事公司虽然采取了应急措施,但造成的环境损害已不可逆转。

时间跨度大、环境要素多,为了尽快确定生态环境损害数额,鉴定团队决定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现场踏勘、监测采样、资料收集、座谈走访、文献查阅等方式,还原事件经过与各时间节点,确定污染行为与环境损害之间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水平衡模型,最终测算出被污染地下水水量和进入地表水的污水总量。鉴定结果显示,地表水生态环境虽已自行恢复,但地下水生态环境仍未恢复。

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评估出该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共计21687万元,赔偿款将用于开展鱼泉河(大坪段)水生态环境替代修复项目。

为了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重庆市司法局不断加强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中多方联动,形成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协调发展共识。

“人才+科技”两手推进

污染因果关系无所遁形

相邻耕地喷洒农药,水库中养殖的鱼虾随后相继死亡,两者有何关联?2022年7月,重庆市明镜司法鉴定所接到一起涉农源水污染案件,找出因果关系是案件的关键。

卷宗查阅、现场勘查、污染源调查、养殖模式调查……鉴定团队经过一系列科学检测,最终认定水库鱼虾死亡与相邻耕地喷洒仲丁灵存在因果关系。

科学的鉴定结果为诉讼环节提供证据的同时,对农业面源污染行为也具有一定警示作用。近三年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战略协作机制作用,专业培训与业务交流频次递增,人才培养与技术投入齐头并进,初步打造了一支崇尚法治、尊重科学、严谨规范、诚信敬业的司法鉴定人才队伍。

涉及面宽,鉴定力强,挖掘度深。目前,全市有通过审核登记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7家,228名鉴定人获准执业,业务范围涵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6大类别39项,为满足办案机关需求,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跨省+聚力”齐头并进

川渝生态屏障牢不可破

不断聚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两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也形成高度战略共识,建立良好工作机制,取得了重要合作成果。近三年,川渝两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3046件。

早在2021年,在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的共同指导下,川渝两地司法鉴定协会制定了《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时限指引(试行)》等,规范两地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同年8月,川渝两地共同组建了司法鉴定专家库,按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分类建库,遴选出两地专家211名。截至目前,川渝共有13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业务范围涵盖除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外的6大类领域。

重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深化川渝两地司法行政合作,发展壮大优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细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程序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和司法鉴定人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

记者 舒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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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持续深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 助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护航。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作为“定海神针”,为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科学、严谨、精准、高效的司法决策提供支撑,对促进司法公正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三年来,重庆市司法局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污染案件办理中的功能作用,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同配合,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司法鉴定力量。

重庆市国能矿产资源司法鉴定所勘验锰矿矿洞(资料图)

“衔接+联合”双管齐下

历史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

2021年11月,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接到一宗案件——重庆市检察院委托鉴定某赤泥尾矿库渗滤液渗漏外排造成的历史性生态环境损害。污染发生于2013年底,涉事公司虽然采取了应急措施,但造成的环境损害已不可逆转。

时间跨度大、环境要素多,为了尽快确定生态环境损害数额,鉴定团队决定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现场踏勘、监测采样、资料收集、座谈走访、文献查阅等方式,还原事件经过与各时间节点,确定污染行为与环境损害之间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水平衡模型,最终测算出被污染地下水水量和进入地表水的污水总量。鉴定结果显示,地表水生态环境虽已自行恢复,但地下水生态环境仍未恢复。

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评估出该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共计21687万元,赔偿款将用于开展鱼泉河(大坪段)水生态环境替代修复项目。

为了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重庆市司法局不断加强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中多方联动,形成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协调发展共识。

“人才+科技”两手推进

污染因果关系无所遁形

相邻耕地喷洒农药,水库中养殖的鱼虾随后相继死亡,两者有何关联?2022年7月,重庆市明镜司法鉴定所接到一起涉农源水污染案件,找出因果关系是案件的关键。

卷宗查阅、现场勘查、污染源调查、养殖模式调查……鉴定团队经过一系列科学检测,最终认定水库鱼虾死亡与相邻耕地喷洒仲丁灵存在因果关系。

科学的鉴定结果为诉讼环节提供证据的同时,对农业面源污染行为也具有一定警示作用。近三年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战略协作机制作用,专业培训与业务交流频次递增,人才培养与技术投入齐头并进,初步打造了一支崇尚法治、尊重科学、严谨规范、诚信敬业的司法鉴定人才队伍。

涉及面宽,鉴定力强,挖掘度深。目前,全市有通过审核登记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7家,228名鉴定人获准执业,业务范围涵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6大类别39项,为满足办案机关需求,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跨省+聚力”齐头并进

川渝生态屏障牢不可破

不断聚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两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也形成高度战略共识,建立良好工作机制,取得了重要合作成果。近三年,川渝两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3046件。

早在2021年,在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的共同指导下,川渝两地司法鉴定协会制定了《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时限指引(试行)》等,规范两地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同年8月,川渝两地共同组建了司法鉴定专家库,按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分类建库,遴选出两地专家211名。截至目前,川渝共有13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业务范围涵盖除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外的6大类领域。

重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深化川渝两地司法行政合作,发展壮大优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细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程序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和司法鉴定人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

记者 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