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潘萍)“从酷夏到严冬,35万元终于交齐,被执行人兑现了他的承诺!”近日,大渡口区法院执行法官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一棵红红的“喜柿”,洋溢着肉眼可见的开心——案件被执行人某粉尘加工厂在法官出发前往评估的最后一刻主动全额履行完毕,不仅让该案圆满执结,更找到了善意文明执行的最优解,实现了执行效果的最优化。 据了解,因对导致受害人王某身故的一般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2022年7月,某粉尘加工厂被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处以行政罚款35万元。某粉尘加工厂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诉讼,也未能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催告无果后,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向大渡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5月,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2023年7月,该案执行立案后,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在传唤经营者凌某到法院接受调查的同时,一并进行了网络查控,摸清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 据调查,某粉尘加工厂主要从事铝合金型材粉末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受害人王某及其妻子均系该厂工人。事故发生后,企业与王某家人达成赔偿协议,由企业赔偿共计120万元(已履行80万元)。目前,王某的妻子仍在该企业上班,企业的产值和销售额正在逐步恢复。 该企业经营者凌某向执行法官和申请人说明了企业实际困难,并提出了分期履行的方案。 经过合议庭讨论后决定先对工厂的部分机器设备实施“软查封”,即允许工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已经查封的设备进行生产经营,以时间换能力,告知被执行人抓住“时间差”,在评估拍卖程序启动前履行完毕。 最终,在法官出发前往评估的最后一刻,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了剩余的23万元。 |